解析:
故意损毁公私财产罪可能导致刑事拘留,最长不会超过三十七个自然日。但仅对那些具备多次、集体或流动作案等严重犯罪嫌疑特征的个体而言,其拘留期限才有可能获得检察机构的批准而延长至三十日期限。
此外,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前三日内,倘若公安机关认定该犯罪分子应当被逮捕,则可向检察机构提出申请并获批。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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