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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结婚之前,共同购买房产这一行为会导致房产在分割上出现相应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依照以下原则来进行操作:
(1)如果购房合同时以及产权证上仅仅刻印了其中一方的姓名,那么在离婚之时,登记的一方极有可能主张该座房屋仅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而另一方则无法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请求;
(2)然而,如果能够证明该房产确实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在进行分割时,就必须考虑到双方在出资方面所做出的贡献程度、婚姻关系持续时间的长短以及是否存在子女等多重因素,并据此进行全面且合理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2024-05-30 17:0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