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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相关规定,当第三方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中可能会受到利害影响时,他们有权利申请参与到仲裁过程当中;
同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亦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邀请第三方加入仲裁程序,以更好地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024-05-29 16:0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