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名誉权,乃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益,意指每个人都有权自主地维护自身在社会中所获得的客观评价以及防止遭受他人恶意的侵害,此项权利作为人格权的一部分,受到了法律的严格保护。
对于名誉权的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侵权者需具备实质性的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并且这一行为已经为特定的第三方知晓;
其次,这种行为背后必须要有侵权者主观上的故意或是过失因素存在;
再者,被侵权的对象必须是某一特定的个体,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公司等具有独立人格的组织机构,若无明确的特定对象,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便不存在所谓的受害者;
最后,侵权者的行为须导致受害人名誉受损较为严重,给其内心造成极大的不公感和心理压力,甚至影响到其精神健康,从而导致受害人在社会中的评价降低,否则便不能视为对名誉权的侵犯。
此外,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还需要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侵权者的违法行为必须是导致损害后果的直接原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