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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中包括共同犯罪吗

曾** 江西-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6 13:23:00 331人阅读

侵占罪中包括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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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值得注意的是,职务侵占犯罪案件中,的确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
具体而言,共同犯罪系由两名或多名行为主体共同蓄意策划进行的犯罪活动。
譬如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机构的从业人员,利用自身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富,且涉及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便可被判定为犯下贪污罪行,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可能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024-05-26 13:25: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对于审理或者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现就这类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罪共犯论处。
第二条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第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需要指出的是,一方面,从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来看,并未规定在共同犯罪中一定要区分主、从犯另一方面,某些犯罪行为从客观方面也很难判断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的作用大小。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答案是会的。
⑴已经在本单位的占有、管理之下并为本单位所有的财物。
⑵本单位虽尚未占有、支配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债权。
⑶本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
因为单位人员侵占了这些财产,行为人所在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质上仍侵犯了本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所以,本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属本单位的财物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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