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涉嫌犯受贿罪的人员有机会申请假释。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被判定有罪并被处以有期徒刑的罪犯,其服刑时间必须达到原本应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或以上;
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须长达十三年以上。
若此类罪犯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且确实表现出悔过之意,同时也不再具有再次犯罪的风险,那么他们便具备了申请假释的资格。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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