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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后又退回是否构成受贿罪

罗** 福建-宁德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5.24 12:47:00 449人阅读

收受贿赂后又退回是否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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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集团对受贿行为将予以严惩。
对于那些在收取相关费用后立即返还的情况,应视为无罪处理;
相反地,若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未经正式程序或以合法方式收受来自第三方的财物,并将这些财产用于为他人提供某项福利或利益的,那么此类行为将被确认为受贿罪行。
另外,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交流过程中,违反了国家制定的相关法规,通过各种名义如回扣、手续费等形式,私自将这些财产收入囊中的,也将被视为受贿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违规报销是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的。
《刑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24 12: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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