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贪污受贿辩护法律咨询 > 法律性受贿罪要坐牢吗

法律性受贿罪要坐牢吗

陈* 江西-九江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5.23 13:21:00 496人阅读

法律性受贿罪要坐牢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九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黑龙江-大庆

解析:
若受贿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三万元,且多次进行索贿行为;
又或者是通过为他人谋求不正当权益,导致公共财产、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利益受到损害;
还包括为了他人谋求职务晋升或岗位调动等情况所引发的犯罪事件。
所谓“受贿罪”,即是指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通过索取他人物品,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以此来谋求个人私利,从而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
对于“贪污罪”的惩戒规定,针对不同情形分别依据下列条款予以惩罚:
首先,如果贪污金额较为庞大或存在其它严重情节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缴纳罚金。
其次,如果贪污金额极为巨大或存在其它更为严重的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罚金或没收财产。
最后,如果贪污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程度,或者存在其它特别严重的情节,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罚金或没收财产;
而当贪污金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了特别重大的损失时,则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没收全部财产。
对于多次贪污行为未经处理的,将按照累计贪污金额进行处罚。
对于那些在犯下第一款罪行后,在提起公诉之前能够如实交代自身罪行、真心悔过、积极退赃,以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符合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得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而对于符合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也可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024-05-23 13:23: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数额达到25万的属于犯罪中数额巨大的情况,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当中的规定,此时将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
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罪量刑的规定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明确的写出关于对罪量刑的修改内容,但是却有关于罪量刑方面的内容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也就是对罪量刑作出了修改刑法修正案
(九)四
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罪数额司法解释解读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生怎么判,判几年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