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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虚假身份骗领信用卡情形会被处罚吗

马** 江西-九江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5.19 18:30:00 429人阅读

以虚假身份骗领信用卡情形会被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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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梧州

解析:
利用假冒身份信息骗取信用卡并实施诈骗的行径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不法之徒可能会盗用他人身份资料申请信用卡;
其次,他们也可能通过制造和篡改身份证明文件来获取信用卡;
此外,这些人还会向银行提供虚假的财力情况、收入水平及职务地位等相关资信证明,从而成功从银行套取信用卡。
所有这些都是对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行的蓄意违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9 18:32:00 回复

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是指行为人在办理申领信用卡的手续时,通过向发卡行提供不真实的个人情况的证明材料,骗取发卡行的信任而取得的信用卡。身份证明是信用卡申请人个人资信证明载体,是发卡行对申请人资格认定的一个关键依据,同时也是申请人对于信用卡使用承担责任的重要基础。身份证明一般认为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明应该是指依照信用卡管理规定和信用卡发行人所要求提供的与证明个人身份相关的全部材料。即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还应包括其他资信证明材料或相关的担保材料。

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是指行为人在办理申领信用卡的手续时,通过向发卡行提供不真实的个人情况的证明材料,骗取发卡行的信任而取得的信用卡。身份证明是信用卡申请人个人资信证明载体,是发卡行对申请人资格认定的一个关键依据,同时也是申请人对于信用卡使用承担责任的重要基础。身份证明一般认为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明应该是指依照信用卡管理规定和信用卡发行人所要求提供的与证明个人身份相关的全部材料。即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还应包括其他资信证明材料或相关的担保材料。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对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作了规定,其中的一种违法行为就是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这是指行为人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过程中,故意使用虚假的证明材料,欺骗公安机关向其发放居民身份证。比如向发证机关提供假名、假住址、假的生日、相片等。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至于是否骗领成功,只是情节问题,并不影响这一违法行为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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