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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要件包括什么

徐* 福建-宁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9 08:46:00 304人阅读

正当防卫要件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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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正当防卫的关键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须存在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
其次,必须是在该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停止之际实施正当防卫措施;
此外,正当防卫的行为应当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不能过度;
紧接着,正当防卫必须以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首要目标;
最后,正当防卫的对象必须是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本身。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24-05-19 08:47:0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正当防卫包括什么要件问题解答如下, 正当防卫需满足的要件
正当防卫的五项条件分别是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在这一行为中,防卫目的的正义性是正当防卫首要条件,特别要注意的是,出于保护非法利益的目的而实施的“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以引诱的手段故意激怒他人袭击自己,打死打伤他人的不是正当防卫;赌博犯罪时,为保护赌资而将另外抢劫赃物的罪犯打死打伤的行为也不是正当防卫;
(2)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的防卫。
也就是说,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尤其要指出的是,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防卫。如司法机关逮捕人犯、执行搜查任务时,拒捕、拒查者或第三者进行的反抗,不叫正当防卫;
(3)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进行防卫。
对实施不法行为者的亲属或其他人进行报复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4)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进行的防卫。
对还没有开始或已经停止的不法侵害不能进行防卫。如抢劫犯正在抢劫,被抢劫的人和群众可以防卫。如果抢劫者已被群众抓住,这时就不能以正当防卫的理由对其继续打击,而应扭送公安机关;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付刑事责任”
实行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超过这一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防卫行为一旦过当,正当防卫也就不能成立。
一般认为“必要限度”是指:
(1)为了避免强度较轻的不法侵害,就不允许防卫行为采取过重的强度。如果非较重的强度不足于制止不法侵害,可以采用较强的防卫强度。
(2)采用较缓和的防卫手段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就不允许采取激烈的防卫手段。如果非激烈的防卫手段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就可以采取激烈手段。
(3)为了保护较小的权益,不允许防卫行为造成重大的损害。对于没有直接危及人身的轻微的不法侵害,一般来说不宜采用重伤甚至杀害的手段去防卫。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
防卫过当的损害结果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的,是不应有的损害,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说,造成了一定的重伤或者死亡的严重结果不一定都是防卫过当,那么,凡是防卫过当则一定在客观上造成了重伤或者死亡等严重后果。因此,对于防卫过当不能不强调其应有的危害结果。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正当防卫有5个构成要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限于面对具有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 2、时间条件。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正在进行是指已经着手,尚未停止。 3、意思条件。防卫者具有要保护合法权益的防卫意识。 4、对象条件。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5、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正当防卫主要有以下几种:
1、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的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2、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
3、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
4、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5、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
6、事后防卫。它是指在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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