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股权法律咨询 >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如何操作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如何操作

杨** 江西-九江 股权咨询 2024.05.18 18:01:00 475人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如何操作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九江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对于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股权可以通过国内证券交易市场的公开竞价活动实现转让;
其次,对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记名股票的所有权变更则可经由公司控股股东的授权背书转让,且变更结果需登记至公司股东名册之中。
此外,无记名股票的所有权转移亦可通过直接将股票移交给新任所有人的方式来完成;
最后,股东若欲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规章的要求,选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明文规定的其他特定方式进行。
至于记名股票的所有权变更,股东应采用背书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进行转让。
转让完成之后,公司需要将受让人的姓名或住址等信息详细记录在股东名册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股东大会召开之前的20个工作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息的基准日的前5个工作日内,规定的股东名册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变更登记,除非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特别规定,否则应按照该特殊规定执行。
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所有权变更,股东只需将股票直接交付给新的所有人即可,无需经过其他繁琐手续,这也使得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更为便捷和高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2024-05-18 18:02:00 回复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即可。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