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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解析:
【明示法律依据】律法规则明确规定,知晓或预见他人在运用大数据网络实施犯罪活动时,如提供互联网链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包括广告宣传、支付结算等辅助性服务,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遭受罚金的惩戒。
对于涉及上述罪行的单位犯罪,也将会面临对单位罚金的处罚,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
若存在前述两种行为,同时又构成了其他犯罪的情况,那么就会根据处罚较重的那一项来确定最终的罪名及刑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提供下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第一款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一)网络接入、域名注册解析等信息网络接入、计算、存储、传输服务;
(二)信息发布、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网络支付、网络预约、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站建设、安全防护、广告推广、应用商店等信息网络应用服务;
(三)利用信息网络提供的电子政务、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第一款规定的“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是指网信、电信、公安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信息网络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者其他文书形式,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改正措施。
认定“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应当综合考虑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改正措施及期限要求是否明确、合理,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按照要求采取改正措施的能力等因素进行判断。
第三条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
(一)致使传播违法视频文件二百个以上的;
(二)致使传播违法视频文件以外的其他违法信息二千个以上的;
(三)致使传播违法信息,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四)致使向二千个以上用户账号传播违法信息的;
(五)致使利用群组成员账号数累计三千以上的通讯群组或者关注人员账号数累计三万以上的社交网络传播违法信息的;
(六)致使违法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以上的;
(七)其他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情形。
第四条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
以上的;
(二)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用户信息五千条
以上的;
(三)致使泄露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用户信息五万条
以上的;
(四)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2024-05-17 11:0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