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经侦叫我说明银行流水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经侦叫我说明银行流水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张** 江西-九江 刑事诉讼咨询 2024.05.17 08:58:02 388人阅读

经侦叫我说明银行流水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九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银行的资金流转记录出现异常状况,无疑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密关注。
然而,只要这些资金流转记录是符合法律法规的,我们无需过分担忧。
然而,过大的银行流水平板可能引发监管机构的警觉,他们可能会对其存在洗钱行为的可能性产生质疑。
但是,若用户的转账收入来源合法,那就无需过于忧虑了。
由于许多大型网店卖家的日常经营活动涉及较为频繁的银行卡转账及相对较大的资金流动,因此这种现象在银行系统中属于正常操作范畴。
然而,若用户的转账收入来源非法,一旦被监管部门发现并获取到相关数据,那么执法部门将会介入进行调查和询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卡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银行卡。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在协商、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共存、商户共存、机具共享等类型的银行卡业务联合。
第二章分类及定义
第五条
银行卡信用卡和借记卡。
银行卡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
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商务卡)、个人卡;
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
卡、芯片(IC)卡。
第六条
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
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帐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第七条
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帐卡(含储蓄卡,下同)、专用卡、储值卡。
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
第八条
转帐卡是实时扣帐的借记卡。
具有转帐计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
第九条
专用卡是具有专门用途、在特定区域使用的借记卡。
具有转帐计算、存取现金功能。
专门用途是指在百货、餐饮、饭店、娱乐行业以外的用途。
第十条
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
第十一条
联名/认同卡是商业银行与盈利性机构/非盈利机构合作发行的银行卡附属产品,其所依附的银行卡品种必须是已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品种,并应当遵守相应品种的业务章程或管理办法。
发卡银行和联名单位应当为联名持卡人在联名单位信用卡提供一定比例的折扣优惠或特殊服务;
持卡人领用认同卡表示对认同单位事业的支持。

2024-05-17 09:00:02 回复

不能以银行流水定性诈骗金额,应当以实际诈骗数额或者已经准备诈骗的数额计算为犯罪数额。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的具体表现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客观上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其犯罪的客体是他人对财物的占有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公民若和父亲是同一户口的情况下,公民结婚生育对父亲家庭申请的低保是有一定影响的,若公民跟父亲不同属于一个户口的情况下,结婚生育没有相关影响。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低保是以家庭单位为参考的而不是以个人为参考,若该家庭平均收入以及相关条件满足当地低保用户的要求,就可以参加低保。若经济上去以后,不满足低保的情况下,村委会有权取消该低保补贴。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各地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具体条件,形成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体系。同时,要明确核算和评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具体办法,并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67120人阅读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辩护
13090人阅读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辨认笔录
36567人阅读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盗窃罪诉讼
5408人阅读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
9771人阅读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