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北海法律咨询 > 北海金融诈骗辩护法律咨询 > 假冒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假冒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余* 广西-北海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5.16 18:21:00 430人阅读

假冒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北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海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伪造合同罪之立案标准,相关法律明确指出,自然人或法人机构若意图非法占有某项资产,可能会采取虚构合同主体(即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签署合同)的手段进行诈骗,甚至可能使用伪造的金融凭证作为担保来签订经济交易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否涉及到伪造身份信息,只要其所骗取的对方财物价值达到两万元人民币以上,便应当被视为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
此外,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数额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
而对于那些骗取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至于那些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并且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4-05-16 18:23: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