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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债务如何处理

马* 江西-九江 夫妻债务咨询 2024.05.16 16:50:00 441人阅读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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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到离婚诉讼时,若双方处于分居状态下,那么其中一方所负担的债务并不必然被视为共同债务。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区分对待:
首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如果夫妻中的一方遭受另一方的虐待,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并选择离家出走,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包括日常生活所需开支以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等方面的费用,均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有义务共同偿还这些债务,并且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而选择分居生活,其中一方在从事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但其所得收益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此类债务应当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此时,应当由该方当事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

2024-05-16 20:19: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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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如果原配偶双方处于分居状态,那么其中一方负担的债务并不一定会被视为共同债务。
此时需要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形来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制法规所定义,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由于受到对方的虐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与之共同生活并选择离家出走,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包括为了维持日常基本生活需求以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等方面所产生的费用,都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有义务共同偿还这些债务,并且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而选择分居生活,其中一方在从事商业活动中产生的债务,即使他/她的收入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这部分债务也应该被认定为是个人债务。
因此,这部分债务应当由该方当事人自行负责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5-16 16:52:00 回复

一、分居后债务怎么算1、分居不是离婚。离婚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或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证,故无论因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3、债权人享有追偿权。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如果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对方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自己对此笔借款毫不知情,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其在承担连带责任限额内可以向对方主张追偿,以维护自身利益。二、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4、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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