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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产税必须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易** 江西-九江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5.16 09:16:00 463人阅读

房产税必须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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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享有房屋所有权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款,此项税收被称之为“房产税”。具体征收方式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自用性质的房产应按房屋余额的1.2%作为征收标准进行计算,按年度进行划分并分次缴纳;
第二种,用于出租用途的房产则需根据租金收入的12%来计算应缴税费。
2、如持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士,他们同样需要依法履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义务。该税种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基础,每平米每年的税额范围在0.6至30元之间(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同样采取年度计算、分次缴纳的方式。
3、对于通过出租房产获取收益的情况,还需额外缴纳所谓的“房屋租赁税”(实际上是指营业税),其税率设定为5%。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所有且非营业性使用的房产可享受免征房产税待遇,同时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以及院落用地也可免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然而,由于您父亲的房产现已转变为经营性用途并产生了出租收益,因此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营业税等各项税费。

2024-05-16 11:2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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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咸阳

解析:
关于您询问的有关房产税收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需要向您指出以下几点:
首先,对于那些拥有房屋产权的人士来说,需依法按时缴纳房产税。
具体的征收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自用性质的房产,其应缴纳税款为房屋剩余价值的1.2%,且该项税费需按年度进行计算,并分阶段进行缴纳;
而另一种则是用于出租的房产,其应缴纳税款为租金收入的12%。
其次,对于那些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士而言,他们还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项税费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每平米每年的税额范围在0.6至30元之间(具体金额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同样也是按年度进行计算,并分阶段进行缴纳。
最后,如果您通过出租房产获得了相应的收入,那么您还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房屋租赁税(实际上就是营业税),其税率为5%。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性房产可以享受免征房产税的优惠政策,同时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以及院落用地也可免于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然而,由于您父亲的房产目前被用作经营用途并且产生了出租收益,因此他需要同时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营业税等多项税费。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1998)第17号)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4-05-16 09:18:0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要交房产税。征收方式有两种,自用的按房屋余值的1.2征收,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6-30元(不同地方税额不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3、出租房产取得收入的,要交你所说的房屋租赁税(其实是营业税),税率5 。 按照税法的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免房产税的,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你父亲的房子现在是经营用并取得出租收入,所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都要交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是,不要求本地户口,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到居住地所属的社区办理。异地户口新生儿需持新生儿的户口簿、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不含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农民工)及家属、在宜昌城区居住的异地户口人员和农村户口人员,需携带居住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要求本地居住,凡是在我市城镇居住的居民、法定监护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除国家规定必须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外,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随子女居住的异地户口老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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