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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拍卖后钱不够还债怎么处理

陈* 福建-宁德 欠款追讨咨询 2024.05.15 11:12:00 312人阅读

房子拍卖后钱不够还债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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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当法院对债务人名下的房产实施拍卖程序之后,若经评估发现拍卖收益尚不足以全额支付欠款而同时债务人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时,那么法院便有权依法继续执行该等其他财产。
然而若债务人确实无任何财产可以继续履行法定义务时,法院将会依法裁决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然而在此背景之下,债权人并非完全束手无策,他们仍然可以尝试与债务人就还款期限及方式展开友好协商,并据此达成一份具有约束力的还款协议。
最终,双方应严格按照所签署的协议内容如期履行各自的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五)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

2024-05-15 11:13: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拍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人民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中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查封、扣押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价值相当。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时,则有参与分配的制度。
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根据但未申请执行的债权人,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因执行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前,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的一种财产分配方式。参与分配制度本质上体现了债权平等原则,在确保执行效率的同时,尽可能实现债权的平等受偿,是一个强调个别执行,效率优先的制度。
参与分配制度原则上只适用于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应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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