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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共有物分割纠纷管辖法院

彭** 江西-九江 诉讼管辖咨询 2024.05.15 09:50:00 411人阅读

如何确定共有物分割纠纷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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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有人间分配共有财产所引发的争议案件的审判权归属问题,通常由被告方居住所在地的司法机构负责受理。
然而,为了使司法资源在实践操作中的运用更为高效、更能满足当事人权益维护的需要,国家立法机关对部分特定情形进行了特别规制。例如,若涉及到的合同并未得到具体履行,且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并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居住地时,当事人也可通过自行协商来确定争议案件的管辖权法院。

2024-05-15 13:1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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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共有财产分割争议的司法权归属问题,通常以被告人为依据选择其居住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然而,为了更加注重该领域案件实际操作中的便利性和公正效率,以及保障权利所有者能够更为畅通地行使自身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制度针对特定情形亦作出了明确规定。
举例来说,若有关协议并未得到切实履行,且当事人双方均非协议约定履行地点的常驻居民,则当事人双方可自行协商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15 09:52:00 回复

要求分割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是给付之诉还是形成之诉,具体如下:    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诉。给付之诉以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为标准,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  给付之诉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当事人提起给付之诉的目的,在于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二是给付之诉具有执行性,即法院作出的给付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而形成之诉,是依据判决使权利关系及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之类型的诉讼。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形成判决,而使权利关系及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效力就是形成力,在观念上这种判决并没有相对应的强制执行内容,不过,诸如户籍登记等广义的执行则另当别论,换言之,形成判决不具有“仅限于民事执行法讲义意义上”的强制执行之内容。  对于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均认可财产共有关系,当事人直接诉请分割并返还财产,则符合给付之诉的特征,而且其中的形成之诉被给付之诉包含,形成之诉仅仅只是前提。但如果当事人的对于共同财产中的部分财产所有权区分不明,则需要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对财产所属进行确认,而这一过程则形成了所有权的变更,符合形成之诉,给付之诉被形成之诉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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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分割共同财产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专业解答分割共同财产纠纷管辖地的确定是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08.04 7020阅读
  • 共同财产分割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专业解答共同财产分割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为: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2024.09.04 667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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