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常见表现形式包括:
首先,借助发行各类有价证券、会员卡或是债务凭证等手段吸收投资者资金;
其次,将物业及地产等固定资产予以等分分割后,通过出售其所持部分的处置权筹集资金,并以极高利率为特征;第三种则使用民间会社这一组织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此外,亦可采用签署商品销售等经济合同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操作;
最后,还存在利用具有传销性质的组织或暗中串通合谋的手法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
解析:
非法集资通常分为如下几种表现形式:
首先是通过发行各类有价证券、会员卡或者债务凭证等方式,吸引投资者参与投资活动,吸收大量资金;
其次,是将物业、房地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份额分割,并通过销售这些份额的处置权来实现高额利息的集资行为;
第三种形式则是借助民间会社这类组织机构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第四种手段是通过与他人签订商品销售等经济合同,从而达到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的目的;
最后一种形式则是利用传销或者秘密串联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律师解析 非法集资常见的四种种类包括: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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