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执照被吊销后,若相关人员欲进行行政复议申请,应自知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个自然日之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内,复议机构将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和审批。通常情况下,复议机构会在收到复议申请之后的三十天内作出相应的复议决定。如遇有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正当原因导致法定申请期限延误的情况,则申请期限可自障碍消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2024-05-15 12:46:08 回复
解析:
若当事人所持驾照被吊销,并有意向申请行政复议,则其必须自知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在此过程中,复议机构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此进行审查并做出最终的复议决定。
然而,若存在不可抗力或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法定申请期限被延误,那么申请期限将从障碍得以消除之日开始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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