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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伙协议不核对账目是否合法

冯** 广西-北海 合伙联营咨询 2024.05.14 11:16:00 381人阅读

不签合伙协议不核对账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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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的情况下,合伙关系依然可以被认定为有效成立。
然而,一旦涉及到争议与纠纷,各位参与者有责任出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该合伙行为的确切存在性。
这里所指的合伙协议,是根据法律规定,由所有合伙人协商达成共识后,以书面方式制定并签署的合伙企业合约文件。
在拟订和签署此类协议以及建立相应的合伙企业时,都应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信这四项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2024-05-14 11:18:00 回复

需要缴纳,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需要缴纳,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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