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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50%以上是危险驾驶罪吗

董** 河北-廊坊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3 09:52:00 423人阅读

超速50%以上是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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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驾驶员如超速达百分之五十以上,并不等同于触犯了危险驾驶罪。
此罪名主要用于描述那些在道路上驾车狂奔上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之行为;
或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者;
甚至包括从事校车业务以及旅客运输过程中,超过额定乘客承载量或严重超过规定最高速度驾驶的行为;
再有就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擅自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现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3 09:54:00 回复

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则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摩托车满分学习后自已去注销摩托车驾驶证,需要处理完违章,办理注销业务,注销业务办结后就可以考小车驾驶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39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九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二十四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则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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