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资金帐户。其既包括将自己在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提供给上游犯罪分子用以洗钱,也包括为有关犯罪分子开立新帐户。这两种行为都是能够掩饰资金的所有权关系和控制关系;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指帮助犯罪分子非特定犯罪所得及收益等物的形态转化为货币(包括外国货币、国家债券、企业债券、汇票、本票、支票、银行存款单等金融票据);
3、通过转帐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指通过转帐或其他结算方式将来源于法律规定的犯罪收益转移至其他帐户,以便使其披上合法的外衣;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1、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2、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3、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违约责任的形式一般包括:
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3.违约金责任: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4.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损害赔偿: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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