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诉讼管辖法律咨询 > 抵触申请抗辩是什么意思

抵触申请抗辩是什么意思

韩** 江西-九江 诉讼管辖咨询 2024.05.12 11:44:00 382人阅读

抵触申请抗辩是什么意思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九江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典定义,抗辩权的含义主要被认为是阻止其他人对自身权利加以侵犯或阻碍的权益保障措施之一。
其中包括三种类型的抗辩权,它们分别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
首先,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相互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并无明确约定谁应先行履行义务,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援引此项抗辩权来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其次,先履行抗辩权则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相互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了履行顺序,那么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若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那么后履行债务的一方便有权依据该项抗辩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最后,不安抗辩权则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相互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如果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出现了可能导致其无法按约履行义务的情形,那么后履行债务的一方也有权依据该项抗辩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024-05-12 11:45: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1、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中国《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条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混合担保中,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债权人未就该财产行使担保物权,而直接就全部的债务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二、抵押人有先诉抗辩权吗我国的抵押人是担保人中的一种,因此如果抵押人室一般保证人或者是混合合同之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那么则享有先诉抗辩权。行使方式:时间与条件: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与条件。根据中国《担保法》的规定,“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的任何时候均可以行使。即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附随义务:对于行使先诉抗辩权有无附随义务,还有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除在法定时期具备相应条件外,是否有附随义务,各国规定不一。德国、旧中国民法典对此无规定,而法国、日该等民法则有。根据《法国民法典》第2023条,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有两项附随义务:
①保证人应将主债务人的财产指示于债权人;
②保证人应向债权人预付追索所必要的金额。日该民法典第455条规定了一项附随义务,即保证人必须证明主债务人有资力并且容易执行。中国《担保法》为了保护保证人的利益,对其行使先诉抗辩权没有规定任何附随义务,保证人可以径直行使。再保证与反保证:再保证与反保证中的先诉抗辩权行使方式。所谓再保证,又叫复保证或付保证,乃保证债务之保证也。因其非直接保证主债务,而是保证保证人之债务,故属于间接保证,而被保证之保证则称为正保证或主保证。执行效果:先诉抗辩权的行使将产生下列效果:
(1)因先诉抗辩权具有延缓性和阻却性,所以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使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受阻,保证人暂不承担保证责任;
(2)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到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无效果前,保证人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3)在前述时期,债权人不得以其对于保证人之债权而对保证人为抵销,抵销者无效;
(4)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已为强制执行,但未能全部满足债权时,可就剩余部分向保证人请求履行,此时即使债务人的财产已有显著改善并足以清偿剩余部分时,保证人也不得再次进行先诉抗辩。
(5)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有义务先对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否则日后债权得不到清偿的后果将自行负责。关于这一点,大陆法系多数国家的立法都有规定。
(6)共同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效果、所谓共同保证,是数个保证人就同一债务担任保证人。如果共同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则共同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可言。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民法典
1740868人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

物权法规定
228933人阅读

物权法在诉讼案件的使用较为普遍,下面为你介绍物权法相关的一些规定内容,比如最新物权法全文内容是什么,物权法关于房产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以及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管辖权
23919人阅读

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刑事管辖权的内容,那么究竟什么是刑事管辖权呢,刑事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法院管辖权最新规定有些什么,公安机关刑事管辖权包括,以及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内容有哪些?

临时工行政执法
32089人阅读

近年来有关临时工带执法的新闻屡见不鲜,那么机关单位“临时工”真的有执法权吗,更多关于临时工的相关知识,尽在律图,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援助
19302人阅读

当事人打官司的时候,一旦要聘请律师,那么涉及到的律师费是非常高的,因此很多人在没有钱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就会考虑去申请法律援助,说到法律援助,大家知道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吗?下面就来为大家解答,给大家了解。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