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您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公路管理局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
根据法律明确规定,公路管理局有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的职责,并且对公路上可能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包括杂物等,有责任进行及时有效的清除,以确保驾车和步行出行者的人身安全得到充分保证。
鉴于此,如果公路管理局未能尽到上述的安全保障义务,从而导致人员遭受身体伤害,那么该管理局就必须承担一定程度的过失责任。
尽管他们并非是直接造成阻碍通行物品散落的行为人,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仍然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4-05-11 17:4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