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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宅基地就是农村集体成员是正确的吗

郑* 江西-九江 宅基地咨询 2024.05.09 16:28:00 423人阅读

拥有宅基地就是农村集体成员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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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大同

解析:
农村宅基地,即用于构建广大农民群体住房的农村土地,其享受与使用对象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相关规定的成员,且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标准。
在这片土地上,农民享有使用权,而土地所有权则归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024-05-09 16:30:00 回复

国家现在推行不动产登记,宅基地确权早就该废止了。确权无非就是重新执行一遍审批程序里面的发放批准过程,因此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确权。但是政府负有处理处罚违法行为的职责,他们不能不搭理这方面的事,否则就是失职渎职,这时候人民群众应该想着怎么处罚政府工作人员,人民群众千万不要避重就轻,让政府转移了注意力,忘了更重中之重的工作

对于宅基地仅能属于集体是否正确这个问题的回答如下:
是的,我国 法律规 定土地为公有制。城市土地规国家所有, 农村土地 包括宅基地、自留地、荒地等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1、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怎么确权
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2、非本村村民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华侨)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怎么确权
如果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
3、原村民转为城镇职工保留的宅基地如何确权
须出具转工原始证明材料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可依法确认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怎样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子女继承房屋的,要提供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并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后,方可申请登记;
继承人若为非本村村民(含城镇居民)或虽是本村村民但在村内另有宅基地的,申请登记时应给予相应的条件限制,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相关栏目内分别注明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自然坍塌或自行拆除),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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