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复议法院管辖范围如何界定

行政诉讼复议法院管辖范围如何界定

李* 江西-九江 行政诉讼咨询 2024.05.09 15:14:00 404人阅读

行政诉讼复议法院管辖范围如何界定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行政类律师 九江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在经过行政复议之后提起诉讼的行政事件,其司法管辖权可由最初行使行政行为的行政机构所处地域内的人民法院行使,同时也可由负责审理该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如若遇到案情较为复杂、争议较大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裁定进行跨区域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2024-05-09 15:15: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