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公司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可依法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且其财产无法满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金额,那么在此种情形下,申请执行人有权利申请裁判机构变更或者追加那些未能按时或全额支付注册资本的股东、投资人,亦或是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该等出资负有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并要求他们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此类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和认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专业解答强制执行程序能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在股权投资人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且并无任何私自抽逃资金行为的前提之下,无法将此类优秀的投资人为强制执行的对象。这是由于,作为投资人而言,他们仅仅需按照公司章程向公司承担有限的财务责任,当他们已经尽数完成注资后,便无需承受额外的联合责任压力。
专业解答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未经合法清算即注销可能导致法律风险,股东可能被列为被执行人。一是公司清算超期且无资产执行,股东可能因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需担责。二是股东未完全出资即转让股权,若新买家明知实情仍接手,公司和新买家有权要求原股东补足出资,法院将支持此类诉求。
专业解答在特定情况下,担保人可被列为强制执行对象。当被执行人财产不足或难以覆盖全部债务时,有权将其列入强制执行名单,但受担保责任范围限制。虽为可行途径,但需先通过诉讼确认。
专业解答关于追加公司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的条件包括:股东未如期或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涉嫌抽逃出资、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一人公司的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公司在未清算情况下注销导致无法清算等。 此外,还有其他特殊情况。被执行人指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股东为股份制公司的出资者或投资者,分为机构股东(如公司、企业、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和个人股东(自然人股东)。
专业解答公司解散前必须依法清算,清算完毕才能申请注销。若未清算即注销,将无法进行后续清算。债权人可向股东、董事、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追责,法院将支持。若公司资产不足、无完整财务账目或拒绝提供,股东可能滥用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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