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点,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即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如无书面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晰,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在涉及到货币支付的情况下,接收货币的一方将被视为合同履行地;而在涉及到不动产交付的情形中,不动产所在地将被视为合同履行地;对于其他类型的标的物,则以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2024-05-07 18:13:16 回复
解析:
确定私人借贷协议的合同履行地点的标准如下:
若双方事先已有约定,则应依照约定执行;
如无任何约定或者约定内容不够明确,则应当遵循法律规定。
其中,涉及货币支付的情况下,接受货币的一方将被视为履行所在地;
若涉及不动产交付的情况,则不动产所在地将成为履行地;
对于其他种类的标的物,义务履行方所在的地方即为履行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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