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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赵** 广西-北海 破产清算咨询 2024.05.05 13:33:01 370人阅读

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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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冲突解决之后,通常情况下我们无法再次追究对方的责任,然而若对方未能依照先前的协议履行其义务,我们便有权利追究其相关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由民间纠纷引发,且涉及到违反治安管理规范的打斗行为,如果情节较为轻微,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处理。经由公安机关的调解,倘若双方达成共识签署了调解协议书,那么便可免于行政处罚。对于打架行为的惩罚措施如下:
1、若有人故意击打他人,或是蓄意伤害他人身体,但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将被处以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若情节相对较轻,则可能只受到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2、若构成犯罪,可能会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以及聚众斗殴罪等不同类型的罪名,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

2024-05-05 17:3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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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必须确保支付清算过程中的各项破产费用以及破产共同利益损失;
然后,偿还债务方拖欠给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因工伤产生的补贴、对家庭成员的抚恤金等;
其次,需要支付破产方未缴纳的除了上述规定以外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及破产方所欠下的税费款项;
再者,最后才能开始清偿那些所谓的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4-05-05 13:3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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