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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如何正确适用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杨* 福建-宁德 办案流程咨询 2024.05.04 16:28:00 395人阅读

最高法如何正确适用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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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雇员在符合特定条件之下,是享有合法申办营业执照权利的。
然而,那些隶属于政府机构或者拥有事业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则被禁止注册和运营商业性质的组织。
根据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具备申请营业执照资格的企业员工需要前往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提交以下相应的文件资料,以便完成营业执照的审批程序:
首先,需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复印件。若申请者为非本地居民,另需附带上传居住证明及复印件;
其次,需提供经营场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或租赁协议及其复印件;
最后,对于涉及食品、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申请者,还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文件及复印件。

2024-05-04 21: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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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在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地审查之后,倘若发现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且自诉人无法提供充分的补充证据,即便经过法院调查仍无法获取到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必要证据,抑或是在认定被告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出现疑难问题,那么应当尊重并引导自诉人自愿撤回起诉申请,或者依法作出裁定驳回其起诉请求。
2.当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若当事人对案件的管辖权存在异议,则应在提交答辩状的法定期间内提出。
针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严格审查。
若异议成立,则应依法裁定将该案移送至具有管辖权的其他人民法院审理;
反之,若异议不成立,则应依法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024-05-04 16:2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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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如何正确适用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专业解答1.若法院审查自诉案件发现证据不足,自诉人无法补充,且法院调查后仍无法获取必要证据,或认定被告行为是否犯罪有困难,应引导自诉人自愿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 2.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有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应审查,异议成立则移送有管辖权法院审理;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2024.07.30 166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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