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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罗** 江西-九江 夫妻债务咨询 2024.05.01 18:26:00 307人阅读

下列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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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其主要来源于因维系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或是因对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等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应债务负担。
具体来说,这类债务涵盖了以下几个层面:
首先,在夫妻结婚前,由其中一方借贷购买的财产在婚后已经转化为了夫妻共同财产,为了购买这些财产所产生的债务也随之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再次,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或者是在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其经营所得用于家庭生活或与配偶共享所产生的债务;
此外,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因治疗疾病及为承担法律规定义务的人员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债务;
再者,夫妻双方在抚养子女、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过程中产生的债务;
最后,夫妻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以及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归纳为三种:
第一,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相关文件或在另一方事后予以追认的债务;
第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负债,但该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
第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负债,虽然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但是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5-01 18:27:00 回复

一、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体来说包括: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这里所说的为家庭共同生活是指所负债务应当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类似为购房负担的债务。其不仅包括衣食住行,还包括教育投资。2、婚前买房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债务应当转化为共同债务;婚前购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所负债务应当是个人债务,但是当该房产或其变卖的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时,基于该房产的个人债务转化成共同债务。3、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也有以个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前一种所负债务当然为共同债务,后一种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则生产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4、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对于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的介绍。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夫妻不能以离婚的方式来逃债。不过,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为了在离婚时多分财产,而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让另一方来承担莫须有的债务,这显然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益。如果您在现实中遭遇对方伪造债务的情况,不要盲目承担,应对这笔债务进行鉴定,如果您不知道怎么辨别,不妨寻求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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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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