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即使在已被强制戒毒并再次非法吸食毒品后向警方自首的情形下,仍需强制戒毒;而对于已经染上毒瘾且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士,只要经过公安部门的批准,便可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进行戒毒治疗。
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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