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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当事人故世之后,其配偶有权继承其生前的个人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都应被视为其专属的私人财产,当这位当事人离世之后,其所遗留下来的婚前财产理应归入其合法遗产之列。
在此特殊情况下,人的直系亲属无疑将是第一顺位的合法继承人,他们通常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因此,当这名当事人驾鹤西去之后,他/她的配偶便有权以合法继承人的身份来继承这位已故配偶的婚前财产。
需要强调的是,在这种情况下,配偶不仅有权利获得其自身的那部分个人财产,而且还必须与死者的子女及父母共同享有该笔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4-04-28 09:1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