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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公积金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向** 江西-九江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4.26 18:35:00 445人阅读

个人所得税公积金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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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中应纳税额减除标准的规定如下:
首先,对于首次购房所产生的贷款利息支出,将以每月1000元人民币的额度进行减除;
其次,针对住宅租赁费用,同样以每月800元至1200元人民币为上限进行相应抵扣;
此外,为表达对老年人孝心的尊重,将有资格享受每月2000元人民币的税额抵扣款项;
至于在家庭育儿方面投入的支出,每位未成年子女可以享受到每月1000元人民币的税额抵扣待遇;而在个人素质提升方面,无论学历层次高低,均可获得每年定额抵扣待遇,额度从3600元至4800元不等。具体而言,所谓专项抵扣,主要覆盖了居民个人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度以及标准,如交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等人际关系范围内的实际支出。

2024-04-26 21:4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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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首套房贷利息的减免措施,将按照每月1,000元进行扣除;
其次,对于住房租金方面,该项支出可在每月的800元至1,200元之间享受减扣优惠;
第三,对家庭成员中的老年人抚养责任进行考虑,每位老年人口最多有资格获得每月2,000元的扣除标准;
同时,我们也充分关注了家庭中子女受教育问题,每位受教育子女均有权享受每月最高1,000元的直接扣除;
第四,根据个人的持续教育需求,每人均可享受每月定额从3,600元提升至4,800元的待遇。
此外,专项扣除部分,主要涵盖了我国居民依循国家既定法规及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024-04-26 18:36:00 回复

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在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可以选择扣除比例,例如,里面的夫妻平均扣除就是指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平均分配子女教育所需的费用。而另一项就是选择由父母其中一方负担费用,按照标准的100比例扣除,而且具体的扣除方式在选择完毕之后,一年纳税年度内都不能变更。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单位为个人缴纳的那部分,只要不超过上述规定的比例和基数,则不需要并入工资收入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在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可以选择扣除比例,例如,里面的夫妻平均扣除就是指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平均分配子女教育所需的费用。而另一项就是选择由父母其中一方负担费用,按照标准的100比例扣除,而且具体的扣除方式在选择完毕之后,一年纳税年度内都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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