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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您离职后发现所在公司未能及时对您的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处理,您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投诉请求。
届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对该公司施加压力,促使其尽快履行封存账户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您离开原有工作岗位且未办理公积金转入手续的条件下,公司有权将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作封存处理。
然而,假如你已经成功将公积金转入到新就职的工作单位并开始正常缴纳,那么原有的工作单位将失去对你的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权限。
因此,只有当您离职后,进入到公积金暂停缴交时期时,原公司才有可能为你的公积金账户进行适当的封存操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4-04-26 12:5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