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泰州法律咨询 > 泰州消费权益法律咨询 >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向媒体曝光违法吗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向媒体曝光违法吗

周* 江苏-泰州 消费权益咨询 2024.04.21 14:34:41 330人阅读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向媒体曝光违法

其他人都在看:
泰州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泰州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对于在进行消费者维权中涉及到的利用媒体公开曝光等措施,不应被视作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
消费者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进行维权,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手段,其初衷并非是以非法掠取他人财产为目标,因此并不符合敲诈勒索罪所规定的主观要件。
值得注意的是,敲诈勒索罪在其主观层面上通常体现为直接故意且具备非法强夺他人财物的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4-21 14:36:20 回复
咨询我

消费者使用媒体进行维权抗争,并非一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展开维权行动,系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非以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为意图,故不涉及到敲诈勒索之关键因素,无法构成犯罪。需要指出的是,敲诈勒索罪的入罪标准在于主观上的直接故意以及主体必须怀有非法强行勒索他人财物为重点动机这两要素。

2024-04-21 18:33:1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向媒体曝光违法吗

    专业解答消费者维权时利用媒体公开曝光等不应视为敲诈勒索。维权是保护合法权益的手段,目的非非法掠财,不符合敲诈勒索的主观要件。敲诈勒索通常表现为直接故意非法强夺财物。因此,维权行为不应被错误定性为敲诈勒索罪。

    2024.06.01 1688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