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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明文规定,非法融资以及非法集资这两种司法领域里广为人知的犯罪类型在本质上有着显著的区别。
其中,非法集资的主要犯罪涉及到了两项目组罪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而非法融资则泛指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也没有以吸取公众存款的合法形式,以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为目标,同时承诺履行类似于吸收公众存款的义务的经营活动。
这两种犯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有明显差别。
具体来说,它们主要的区分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涉及的人数上存在差异性:
1.集资往往是通过串连的方式来获取资金,因此至少需要向两个或两个及以上的人群进行集资。
2.融资则为主体通过单个或多个主体来筹集发展所需的资金。
这点区别可以清晰地反映在组织架构、公众参与度等层面。
其次,从行为表现来看,两者具有明显区别:
1.非法集资则一般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筹资对象人数上限,从而获得了超出社会正常范围内的资金的行为。
比如说,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股东人数限制为80人,但是如果该公司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接受超过80人的投资,就可以被判定为非法集资。
2.非法融资的核心在于其“非法”定性,也就是说,这种行为的获取资金途径是非法的,如通过伪造证件和相关证据来欺骗银行获取贷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4-16 17:26: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