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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遇到身为审判官却作出失衡、偏颇之判断的情况,您依然享有上诉权以维护自身权益;而针对已经取得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您则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如对地方人民法院所做出的第一审判决不满,便在判决书送达之时起算,拥有十五日不等的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03-30 07:14: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