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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若涉及到债务问题,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其一为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其二为个人承担的债务。
对于前者来说,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假如您们的共同资产无法完全清偿这项债务,或是双方分别拥有各自独立的财产来支付,那么应当经过你们的协商达成共识。
若未能达成协议,便需提交至法庭,让法官根据实际情形作出公正裁决。
而针对个人承担的个人债务,则应由该人自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3-30 07:14: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