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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让共同关注农地合理运用与保护的相关问题。
根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以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件》等法律法规来看,对在基本农田上种植树木或者草坪进行了严格的禁止。
同样,关于利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是挖掘池塘养殖鱼类也遭到限制。
其次,探讨在道路两旁种植树木营造绿荫、建设绿色通道,虽然这可以为生态环境增添美丽色彩并加强交通安全保障,但同时必须对占用耕地的情况作出适当的限制。
例如,如果道路沿线所跨越的耕地范围较大,那么其两侧的绿化带宽度应控制在5米以内,而对于县级或乡村级别的公路而言,这个数字则应当更低,尽可能不超过3米。
此外,还需特别强调,严禁违法地在河流两岸、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区域或永久性基本农田进行过度的绿色通道建设。
法律依据:
《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第二条
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
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的要立即停止。
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今后新增的绿色通道,要依法依规建设,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履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
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2024-03-24 09:35: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