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山市近日颁布了摩托车上牌的全新法规:
对于已经在政府部门完成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车主,他们可以通过按照相关规定将一辆摩托车进行报废处理后,再允许购买并办理一辆新的摩托车的注册登记手续。
这也意味着,在车主购买新车并申请上牌之前,需要首先获得由政府部门颁发的摩托车报废更新凭证作为前置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律师解析 中山市摩托车上牌新规:对拥有已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车主,其摩托车按规定每报废一辆,允许购买一辆新的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即车主需先取得摩托车报废更新凭证方可购买新的摩托车上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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