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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追诉期是多久

周* 黑龙江-黑河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3.12 14:45:17 319人阅读

受贿追诉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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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叫做“追诉时效”,这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框架内的刑法所规定的,用于追究未能遵守法律程序的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如果犯罪分子在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之外进行了违法行为,那么他们将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然而,有一些特定情况需要注意:
对于受到贿赂数量较大、情节较为严重,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罚的罪犯来说,其追诉期通常为五年;而对于那些受贿金额超级巨大,并且其犯罪情节相当严重的行为人,很可能会被判处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此时他们的追诉期则变为十年;
最后,我们不得不面对那些受贿数额极其巨大,且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的个案,这些行为人很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这时候,他们的追诉期便延长到了二十年之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2024-03-12 15:15:01 回复

您好,关于受贿罪能怎么追赃款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追缴贿赂犯罪的一方当事人,还是向双方重复追缴在案件审理中,方的金额和行贿方的行贿金额中都有认定该笔退还款物,即该笔款物既是行贿罪的犯罪金额,也是罪的犯罪金额,在追缴过程中应当如何执行有观点认为只向一方追缴,有观点认为应向双方都追缴。笔者认为,追缴一方当事人即可。因为行贿与属于对象犯,虽然在双方的犯罪金额中都予以认定,但实际上该笔款物送到人后,行贿人处既已不存在;被退还到行贿人后,人处也实际不存在。即行贿人用于犯罪的款物就是人违法所得的款物,二者是重合的,如果重复追缴,则超越了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追缴范围。
2、向人追缴还是向行贿人追缴有观点认为,应向人追缴,罪影响更坏;有观点认为应向行贿人追缴,行贿罪是贿赂犯罪的根源。笔者认为,从罪责相适应、案件实际情况及方便执行的角度,应考虑向行贿人追缴。
首先,该笔退还款物本身处于行贿人处。
其次,如果对人追缴,而不追缴行贿人,对人而言,实际上交出的是其另外的款物,因为该笔涉案款物已经退还了行贿人;对于行贿人而言,之前送出去的贿赂款还得以收回,没有相应的经济损失,势必造成对行贿人的纵容。故应当向行贿人追缴。
3、方构罪,行贿方不构罪的,应否追缴行贿方被勒索的情形。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即被勒索的当事人获得的是正当利益或者正当利益都未获得的,其行为性质便不是行贿。这种情形下,人案发前退还行贿人的款物应否追缴笔者认为,不应当追缴。此种情况,行贿当事人不仅不构成犯罪,其财产权利还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侵犯,属于被害人角色,人退还的款物是实际上属于行贿人的合法财产,而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是应当返还的。所以,行贿人退还的是被勒索行贿人的合法财产,理所应当对该款物不予追缴。行贿方金额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形。根据我国现行立案标准,个人数额是5000元以上,行贿数额是1万元以上,那么行贿人的行贿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时,人成立罪,行贿人构不成行贿罪。此种情形下,人退还行贿人的5000元至1万元的款物应否追缴呢笔者认为,不应当追缴。此种情形与行贿方被勒索的情形在性质上是一致的,即行贿人不构成犯罪,可以推定被退还的款物属于行贿人的合法财产,而对于合法财产,当然不应当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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