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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书下来后我该做什么

张* 江西-九江 工伤鉴定咨询 2024.03.09 11:00:00 370人阅读

工伤鉴定书下来后我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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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您收到了工伤鉴定书之后,我们建议您首先仔细审查这份报告所提供的鉴定结果。
这其中尤其要注意确认伤残等级以及劳动能力受到的实际影响。
对于任何与鉴定结论存在争议或者持有疑虑的地方,您都有权在收到结果的第15个自然日之内向上一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请务必详细研读工伤鉴定书的相关条款,这样便能为您精确地计算出应当得到赔偿的各类费用项目,例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补偿、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交通费及住宿费等等。
除此之外,按照规定,您还有权获得一次性的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针对您所在的用人单位而言,假若其依法参与了工伤保险体系,那么所有的赔偿资金将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大可直接携带工伤认定书和鉴定结果找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要求的落实。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参加到工伤保险体系当中,那么其就必须承担起全部的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或许有必要和雇主就补偿事宜进行商讨以达成协议,倘若双方未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您也可以尝试使用其他途径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值得关注的是,若在与用人单位商谈未果的情况下,您可依据个人情况选择进行劳动仲裁或是诉讼等途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若您对仲裁裁决结果或者初审法院判决结果不满意,您依然享有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最后,假如用人单位明知故犯,拒绝理赔,您完全有权力向管辖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
一旦法院做出合法支持您的决定,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024-03-09 11:02:00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对劳动者的职业病以及工伤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果受了工伤的话可以通过鉴定确认以后提供工伤认定书以及工伤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所以很多人都很关心,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工伤认定是认定劳动者是否为工伤,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能力鉴定是鉴定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能力,根据不同等级,具体确定劳动者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认定是基础,劳动能力鉴定更具体。认定工伤是工伤鉴定的基础,是有工伤才能申请工伤鉴定的,因此首先要判断你是否是工伤,这叫做工伤认定。然后到相关部门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主要是技术层面,任务是根据事实确定伤残的程度(等级)和必要医疗、看护、康复费用。工伤认定,主要是法律层面,任务是依法和工伤鉴定结论,认定因公伤残的性质和赔偿、补偿的标准。二、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综上所述,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理解,在员工受工伤以后需要先去专门的鉴定机构确认是工伤以后出据工伤认定书,然后才能去司法鉴定机构做工伤鉴定,确认工伤等级等,所以说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提。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工伤认定书,是受伤后去社保局申请认定属于工伤范围,认定后所有治疗费用工伤保险报销工伤鉴定书,是伤势稳定后进行,主要看伤势恢复后对工作能力影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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