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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父母房产拆迁后儿媳能否享有分割权益这个问题,须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判断。
重点是查看拆迁协议以及原产权证书上是否载明儿子及儿媳的姓名。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述,对于在被继承人扶养方面表现出色或与其共同生活者来说,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可适当多分得部分。
而具有扶养能力且条件具备的继承人如果未尽孝道,则应在财产分配时无权分享或仅能获得较少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4-03-07 18:4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