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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车辆发生过失碰撞的保险理赔步骤如下所述:
1、首先,必须立即向事故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同时须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通报情况,如若未能及时申报,保险公司有权取消赔偿。
车辆发生交通意外后,投保人应尽速向所属保险公司报案,既可采用电话方式,亦可亲自前往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登记。
2、其次,保险公司会积极参与到事故现场的勘察及车辆损伤的评估工作中来。
在交警抵达现场之后,首要任务是救治伤员,其次才是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探及调查。
对于未有逃逸且无需进一步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对于需进行鉴定的案件,则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过程,随后出具相应的认定书。
3、再次,根据事故责任的明确,向保险公司递交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会告知投保人所需提交的各项文件和材料。
保险公司应从收到被保险人所提供的证据和资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为其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将审核结果向被保险人作出反馈。
所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项:
(1)被保险人所出具的正式索赔申请书;
(2)保险条款正本;
(3)被保险人和事故损害责任人的合法身份证件、被保险机动车辆行驶证以及驾驶员的驾驶证;
(4)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事故认证文件,或者由人民法院等官方机构开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其他认证文件;
(5)被保险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需要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证实当事人财物受损程度、人身受到损害程度以及相关医疗诊断证明的文件等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票据;
(7)其他有助于明确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事宜的文件和资料。
4、最后,投保人在对车辆损伤清单无异议后,经本人签署后便成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这些文件将被提交给保险公司,以此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参考标准。
在整个理赔进程当中,投保人有义务通过配合向保险公司提供所有与理赔申请相关的书面材料。
5、当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就理赔金额达成共识时,赔偿款项便按照商定好的方式和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向索赔权益人发放。
在此过程中,如果涉及到第三方责任的理赔问题,甚至可以在被保险人授权下,直接将赔偿款项转到第三方手中。
6、另外,当保险公司在支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它向实际肇事方索赔的权力。
在这种情形下,被保险人不得认为自己既然已得到了赔偿,便可拒绝或阻挠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实施索赔行为。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2024-03-07 14:2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