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律师您好,有一位65岁老人在珠晖区做环卫11年,期间受过工伤(被大货车碰过,当时胯骨骨折现在还没恢复,该环卫单位未给缴纳保险,此次辞退只愿意补偿5个月薪酬,薪酬只有1600元/月,请问老人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65岁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即使原来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而终止,所以用人单位是不承担经济补偿金的。至于这次辞退,本身也不在劳动合同法保护范围内了,提劳动仲裁很可能不被受理。工伤有仲裁时效,是一年内要提出的,超过仲裁时效,仲裁也无法受理。
2023-12-27 19:26:1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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