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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确权的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怎样处理

陈** 新疆-伊犁 宅基地咨询 2023.12.08 09:05:51 355人阅读

无法确权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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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可以到当地的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解析:
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可以到当地的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宅基地复印件及原件,到县级国土局办公室进行核对,户主申请宅基地置换。
申请表由居住地的村委会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农村自建住房必须有两个许可证,一个是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另一个则是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023-12-08 09:2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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