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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予出嫁的女儿吗,法律上的标准有什么

陈** 浙江-绍兴 宅基地咨询 2023.11.30 09:07:09 437人阅读

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予出嫁的女儿吗,法律上的标准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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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赠与给出嫁的女儿,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解析: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赠与给出嫁的女儿,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但是如果将房屋赠与给出嫁的女儿,一般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占用的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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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09:2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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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予出嫁的女儿吗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首先我们要明确的就是农村的家庭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结婚后如果户口没迁那就还有承包权,如果户口迁走了就不是本集体经济的农民了,也就没有承包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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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予出嫁的女儿吗

    律师解析 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与,但赠与人需要符合法律的要求,要求如下: 1、赠与人必须是本村村集体成员; 2、符合一宅一户的条件; 3、受赠与人原本没有宅基地或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受赠人原来宅基地面积加上受赠面积不超过当地法律规定的宅基地使用面积。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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