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如果订立合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且也是为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自身利益的,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解析:
第一,如果订立合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且也是为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自身利益的,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其所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其法定监护人是否予以追认。追认的,合同有效,不追认的,合同则无效。
第二,如果是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要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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